外综服平台
OA系统
邮局登录
English
邮箱:
密码:
首 页
关于我们
新闻动态
业务范围
产品介绍
职位申请
联系我们
公司新闻
行业动态
党团工作
行业动态
首页
>
新闻动态
>
行业动态
质检总局、海关总局发布关于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公告
2014-06-11 编辑:宁波联合集团
质检总局、海关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公告。
内容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质检总局决定对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进行调整,现公告如下:
一、取消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,共涉及222个海关商品编码(详见附件),自2014年6月15日起执行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,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。
二、对海关商品编码7202210010(硅铁,含硅量大于55%,小于90%)、7202290010(硅铁,含硅量大于等于30%且不超过55%)项下的商品,新增实施出口商品检验,进出口商品收/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,自2014年7月15日起执行。
附件:取消出口检验检疫的海关商品编码表
链接
http://www.aqsiq.gov.cn/xxgk_13386/jlgg_12538/zjgg/2014/201406/t20140610_414823.htm
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