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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酝酿电煤价格并轨:定价转向长协方式

2012-08-17 编辑:宁波联合集团

  《第一财经日报》从多个消息渠道确认,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会同有关协会正在酝酿电煤价格并轨方案。方案提出,电煤定价向长协方式转变,实现煤炭价格完全市场化。此外,方案还考虑到煤炭价格再次上涨后可能带来的煤电矛盾,提出了应对条文。

  长协定价重划利益

 

  长期以来,我国实行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和市场煤炭价格双轨制。通常而言,合同电煤价格低于市场煤价格,一般差价在200元左右。最近合同煤和市场煤的差价最低缩小至几元钱的水平。

  煤炭供应紧张、价格高企时,合同煤保护了多数发电企业的利益,发电企业以往一直是电煤价格并轨坚定的反对者,而煤炭企业希望终结双轨制。

  不过,这只是表面情况。以往在煤炭价格高企时,发电企业的合同煤并不能完全得到保证。因此在煤炭产区滋生了诸多中介,甚至合同煤指标被倒卖。煤电双方对长协定价的诉求不同,牵涉到各自利益。

  针对电煤并轨,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此前召开座谈会,提出建议:首先需要完善煤电联动政策,确保煤炭价格、发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实时联动。同步推进流通体制改革,减少煤炭运输环节费用。

  煤炭工业协会建议,按照以质论价、同质同价的原则,逐步实现煤炭价格的并轨,取消电煤重点合同价格与非重点合同价格之分,取消电煤省内重点合同价格与省外重点合同价格之分。

  煤炭协会希望推动电煤并轨,电力企业则对煤电联动更感兴趣。一旦电煤价格并轨,实行长协定价机制,在目前煤炭价格低迷的情况下,势必涉及到煤炭价格在新的机制中如何确定、如何调整、如何理顺煤电价格的问题。

 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称,目前双轨价差缩小,是推动并轨,向市场化发展的良好时机,而且对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都是好事,有利于消除两者的矛盾。不过对于具体价格确定、价格机制,他认为是煤电双方商量的事情,政府相关部门只需确立市场化的方向即可。

  不过,电力企业也有不同声音。中电燃料研究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电力专家认为,电煤应该平稳过渡到中长期合同定价方式,要实现电煤价格并轨,市场必须先稳定下来。电煤可以在产煤大省内部先实行并轨,因为省政府一般对省内煤炭调控能力强,当煤炭供应紧张时,可以进行行政调控,但是对省外就不行了。

  华润电力燃料公司一位负责人直言电煤价格并轨时机还未到。他解释说,电力企业目前是急于并轨的,因为电力企业认为煤炭市场仍然会往下走。但从长远来说,由于电力体制改革不到位,电煤价格并轨对电力企业不利,因此煤炭和电力企业都会不平衡。

  废“双轨”仅是第一步

  林伯强称,电煤价格并轨的方向是对的,促使煤炭完全走向市场化,同时降低在煤炭领域普遍存在的各种灰色费用。

  “计划电”和“市场煤”一直是困扰煤电市场的矛盾。各地方政府已经在积极推动煤电一体化、煤电联营,缓解煤电矛盾。

  一位煤炭行业人士对本报记者称,电煤价格并轨方案中,对煤炭完全市场化、采用长协定价后,煤价波动造成的煤电矛盾已有考虑,并提出了应对措施。

  中国煤炭产量一半左右用于发电,发电厂是煤炭消费大户。消息人士承认记者提出的电价、煤电、运力存在的矛盾,但他没有透露方案中的具体应对措施。

  林伯强认为,电煤并轨煤电企业都舒服,双轨则双方都难受。作为煤炭消费大户,发电厂需要煤炭价格相对固定,煤炭企业也不希望发电企业这个大客户怨气冲天。国家一旦废除电煤双轨制,煤电双方自然会选择某种形式的协议定价。

  煤电关系中,尚有铁路运力分配的问题。上述消息人士称,电煤价格并轨方案中有对铁路运力的相关规定。林佰强分析说,铁路运力目前掌握在国家手中,可以利用运力保障推动煤炭价格完全市场化,给予采购市场煤的发电企业运力保障。

  至于煤电矛盾、电价和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,林伯强称,这些问题一直存在,不因并轨而产生,并轨首先解决“双轨制”的问题,其他问题需要后续处理解决,涉及各相关领域的进一步改革。

  据记者了解,国家发改委会同铁道部、交通部、国家能源局、煤炭工业协会、国家电网等部门今年6月起就先后赴山西、内蒙古了解情况。依此推断,电煤并轨方案或会涉及煤、电、运业已存在的矛盾。

  “这需要进一步改革,一步步排解矛盾,电煤并轨只是开始。”林伯强对记者称。